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南昌市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企业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的通知
关于公布南昌市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企业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建造师解锁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南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南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细化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细化<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相关考核要求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1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年度考核准备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对省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行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及住建部细化标准,全面总结和梳理2020年度本地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治欠保支工作开展情况,4月1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厅。 二、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大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力度,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应全部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围,强化对日常考勤的监督考核,对在岗人员不考勤,考勤更新不及时、不连贯的项目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信用评价系统中扣除建筑施工企业相应信用分。对不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且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网限制招投标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考勤天数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在“江西住建云”等平台限制相应市场行为。 三、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增强企业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自觉规范市场行为。 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30日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建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83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9个考区,即省直考区(设在南昌市)、南昌考区(设在南昌市)、赣州考区(设在赣州市)、九江考区(设在九江市)、吉安考区(设在吉安市)、景德镇考区(设在景德镇市)、上饶考区(设在上饶市)、萍乡考区(设在萍乡市)以及抚州考区(设在抚州市)。其中,核查地为省直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考区参考,核查地为南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南昌考区参考(若该考区报满无法选择后考生请选择省直考区),核查地为赣州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赣州考区参考,核查地为九江的应试人员统一在九江考区参考,核查地为吉安的应试人员统一在吉安考区参考,核查地为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考,核查地为上饶的应试人员统一在上饶考区参考,核查地为萍乡、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考,核查地为抚州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抚州考区参考。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考试时间定于5月29日、5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月29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0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应试人员根据报考情况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科目考试。 应试时,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3月23日9:00—3月30日17:00;单位登记备案、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3月24日—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确认通过后至4月1日17:00。请应试人员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考3科)、免试部分科目(即考1科或考2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3个类别。 (一)考3科的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附件4)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3科”。 2020年已经参加了考试且通过了1科或2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均应选择“考3科(即没有免试部分科目)”,不得选择考试级别“考1科”或考试级别“考2科”,且要填报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1科或考2科)。对已取得建设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或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1.考2科条件。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二科”(即有1科免试)。 2.考1科条件。取得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一科”(即有2科免试)。 (三)增项(即相应专业)考试条件。对已取得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相应专业报考按新应试人员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五)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应试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应试人员在考前、考中、考后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相关考试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报名缴费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中的“工作年限”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报名中的“学历及专业”条件实行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 除2020年报名缴费成功且未变更级别的应试人员外,其他应试人员(含2020年复核不合格人员)均需参加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 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一律参加现场人工核查。 (一)需参加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人员的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选择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应试人员按报名单位所属地的原则选择报考考区,南昌以外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选择报考考区。 2.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 (1)网上在线核验。 核验对象:非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核验方式:应试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学信网验证码(或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上传的扫描件图像及文字务必清晰。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如网上在线核验的资格审核状态为通过,可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如资格审核状态为被退回,请重新上传材料提交待审或到现场人工核查。如资格审核状态为未通过,说明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 (2)现场人工核查。 核验对象: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及各地考试机构要求来现场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 核查方式: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现场人工核查点(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成立的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及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在省直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直现场人工核查点(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的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成立的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1份;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报考科目等)。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试人员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人员提供,2011年至2020年取得江西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可不提供); 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所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以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确认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直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资格复核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无需参加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人员的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相关报名程序如上述操作)。 四、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3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或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1科、考2科或相应专业科目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并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对有举报投诉的应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附件3。 考试报名过程中填错姓名及身份证的,应在考试合格名单公布前申请更正,考试合格名单公布后,不予修改相关信息,相关考试成绩作废。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南昌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简报(3月1日-3月7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新余市水利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6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精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贯彻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21〕9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维护安全稳定政治责任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起步年,各地要充分认识今年全国“两会”的特殊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扛起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掌握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摸排查清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期间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 各地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本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隐患,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现场安全排查 1.要严格实施复产条件验收。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边坡、挡土墙、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严格落实限制管理要求。全国“两会”期间原则上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停工,施工升降机每次限制乘坐9人以下(不含9人)。 3.积极应对暴雨等极端天气。加强对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临时围墙的安全防范,严密监视基坑、管沟、地下暗挖、起重吊装和高空作业施工。 4.加强城市市政建设监管。重点排查市政桥梁隧道、地下管廊、轨道交通建设的风险管控制度落实。 5.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是否开展工作,有无检查、整改记录。 6.施工企业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各作业班组施工前是否按照工种和季节施工特点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加强卫生防疫管理,疫情防控应按要求建立并运行等。 (二)保障城市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1.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经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治到位,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和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加强对户内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等使用环节安全检查。 2.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对人员聚集、交通流量较大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运行。 3.持续强化城市供水工作。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与应急保障工作,督促供水企业加强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检修,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做好高峰用水时段的调度调配工作,确保极端天气期间自来水正常安全供应。 4.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园和树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和树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加强房屋使用和农房建设安全管理 1.加强房屋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防止房屋垮塌事故发生。 2.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城中村、门店房、“多合一”等高危场所安全隐患整治。 3.加强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项目质量安全。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化解各项矛盾纠纷。在全国“两会”期间、特殊敏感时段,商住开发楼盘要切实解决小区业主的合理诉求、做好稳控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问题隐患整改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防范措施存在问题的要相关单位及时建立台帐,督促整改销号,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外出报备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解决问题。要密切关注社情民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 3 日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卫祖国,就是保家乡……”这首《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曾回荡在鸭绿江两岸。10月29日,正值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之际,公司通过组织员工在南昌市红谷滩万达广场观影《金刚川》,追忆抗美援朝,致敬这些最可爱的人。电影《金刚川》记录了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的金城战役后方,中国人民志愿军增援部队为通过金刚川河在规定时间抵达金城前线,志愿军战士在美军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