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园林绿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1 10:42

发布时间:  文章字号:    标准          文章字体:  雅黑  宋体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委)、城管局(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南昌市、抚州市园林绿化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人民生活的更美好。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园林绿化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各地要在新一轮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一年时间内,完成本地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依法报批后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纳入城市规划严格实施。要将城市中心区的绿化提升改造、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公园建设、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等纳入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范畴。

  二、加强城镇公园绿地建设。要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因地制宜建设街旁绿地,增加社区公园,拓展休闲、娱乐和健身空间,促进城市绿地的均衡布局,提高公园绿地的可达性。要利用近郊风景林地和自然资源,建设郊野公园、森林公园、乡村公园。要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民族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打造精品公园。加大老城增绿,见缝插绿,切实提高老城区绿量和绿化覆盖率。

  三、加大城镇绿道绿廊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镇水系、道路、公园等规划建设城镇绿道绿廊体系,合理设置以驿站为核心的服务设施,设置绿道绿廊统一标志,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实施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双排行道树建设,提高城市道路林荫率,形成绿色舒适的休闲慢行系统。

  四、积极建设海绵型城市绿地。研究推广城市园林绿化海绵建设技术,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雨水花园、植草沟和下凹式绿地,提高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能力,增强城市绿地系统调蓄净化、涵养水源的功能。探索节水、节能、节地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模式,鼓励屋顶绿地、庭园绿地、立体绿化建设,减少城市绿地硬质铺装。注重绿地生态效益和植物物种多样性,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乡土植物种苗,营建乔灌草合理搭配的生态植物群落,充分利用自然坡地、林地、河岸营造城市绿地,减少人工干预,防止过多建设大草坪、大广场,防止大树进城。

  五、完善城市绿地应急避险功能。要结合城镇防灾避险需要,在确保生态、游憩、观赏、科普等城市绿地的常态功能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完善现有公园、广场内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提升新建绿地防灾避险设计水平,发挥绿地防灾避险功能。

  六、规范公园建设管理。严格把好公园方案设计审查论证关,公园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自然生态、突出功能完善、突出历史人文,新建公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建设,配套完善建(构)筑物等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提升公园综合功能。严格公园运营管理,严禁改变公园性质,防止过度商业化,严禁在公园内设立私人会所,确保公园的公共服务属性。落实公园日常管理责任,提升公园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国家重点公园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申报工作。

  七、强化绿化成果保护。依法完善绿线管制制度,全面开展绿线划定工作,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城市绿线,并至少在两种以上的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现有公园绿地应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加强既有绿地管理保护,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绿、毁绿行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应建档和挂牌保护并落实责任制。不得随意移植大树、更换城市行道树。

  八、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要尊重城市自然山水脉络,依山就势、依水就景,积极建设山体森林、江河湿地等自然生态公园,禁止盲目改造自然的行为。加强城市破损山体和植被、工矿废弃土地等普查、评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修复工作。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重塑自然河岸线,恢复城市水体生态功能。加强城市裸露土地巡查普查,推进林下地、林隙地绿化,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长效机制。

  九、加强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化。加大对单位和小区绿化的规划建设或实施提升改造。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利用现有空地、草坪等,增加乔木、花灌木比例。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应当以补植增植乔木、花灌木为主,因地制宜建设游憩、健身设施。新建单位和小区应保持植物生长良好,无缺株断行,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种植比例合理。积极开展园林化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提升单位、居住小区绿地建设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拆墙建绿,拓展绿色空间,实现绿色共享。

  十、提升园林绿化建管养水平。坚持建、管、养并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和市场化建管机制。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做好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相关工作。在政府主导下,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监管相分离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的模式。全面放开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

  十一、大力创建园林城市。要加强对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通过以点带面,打造更多的园林城市(县城),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品质。申报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的城市(县城)务必于2018年4月20日前向我厅提交申报申请。

  自2018年开始,省厅将每年调度一次各地园林绿化建设情况,请各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情况(见附件),并于每年年底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上报省厅。

  联 系 人:陈林

  联系电话:0791—86239957(兼传真)

  邮   箱:2303884146@qq.com

  附件:    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2日

通知,建设,公园,城市,园林绿化,绿地,城镇,加强,提升,绿化

SAF Coolest v1.3.1.1 设置面板JUQSX-AOWN-JAAAE-AWA

图片ALT信息: 15vip太阳集团

无数据提示

Sorry,当前栏目正在更新中,敬请期待!

您可以查看其他栏目或返回 首页

V1.3.1 SVG图标库请自行添加图标,用div包起来,并命名使用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