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外进赣施工企业登记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1 10:39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企业:

为优化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环境,规范省外进赣施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7号)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省外进赣施工企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范围

(一)比对对象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完成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

(二)比对内容:省外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的所有信息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提供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违反《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情形等。

二、比对方式

企业驻赣地址由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并将比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比对方式包括:电话确认、系统数据比对、驻赣地址实地核实、比对证明材料原件等。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将运营异常、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设为重点比对对象。企业应主动配合比对,对于多次联系不上的企业,我厅将暂停其登记服务。

三、比对结果应用

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比对中发现企业存在登记的信息不属实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厅行政审批处(详见附件)。我厅将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相关规定及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暂停其登记服务,并在“江西住建云”上公布,按照“企业填报信用信息弄虚作假”记入不良信用分值。涉及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于8月30日前报我厅。比对人员的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联系人:厅行政审批处,薛康,0791-86210268

附件:省外进赣施工企业登记信息比对情况汇总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省外进赣施工企业登记信息比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比对发现存在的问题

比对人员

比对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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